一、审计安排
凭着对香港会计税务所拥有的丰富专业知识及经验,本公司致力为客人提供一站式的会计理帐 / 安排审计及报税服务。
妥善处理阁下香港会计及报税事宜外,本公司亦为客人解答各种有关香港税务上的问题,以协助阁下有效地为公司业务作出更有利的营运及税务安排。贯彻本公司一向「以客为先」的服务精神,多年来深得各界信任及推许 。
本公司诚意提供下列会计理帐 / 安排核数及税务服务给阁下。并附上本公司之服务内容供阁下参考。
服务内容:
根据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,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( 包括资产负债表、收益表、总帐及明细帐 );
编制应课利得税计算表及填报利得税报表,并呈交予香港税务局;
出任公司税务代表;
代填个人薪俸税报税表;
代客户回复香港税务局信函;
代安排香港执业会计师审计之财务报表;
| 代 安 排 審 計 費 用 收 费 表 |
代 安 排 审 计 费 用 ( 一 般 营 运 ) |
营业额 / 银行总收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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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 万以下 |
3,000.- |
50 万-400 万 |
4,800.- |
401万-600万 |
6,600.- |
601万-800万 |
9,000.- |
801万-1,000万 |
11,100.- |
1,001万-1,500万 |
12,000.- |
1,501万-2,000万 |
13,800.- |
2,001万-3,000万 |
15,600.- |
3,001万-5,000万 |
19,200.- |
5,001万-1亿 |
23,800.- |
1.01亿-2亿 |
30,000.- |
2.01亿-5亿 |
50,000.- |
5.01亿以上 |
70,000.- |
备注: 以上价目为本年度收费,本司保留权利随时更改、修正或删除部份或全部在此的价目及条款。
二、常见问题
1. |
成立有限公司后,何时需要报税呢? |
每一间有限公司约成立后十八个月,会收到香港税务局发出的利得税报税表。日后每年四月份便收到报税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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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如何呈报利得税报税表呢? |
有限公司的会计帐目必需经由一位执业会计师审核后,连同审核报告及利得税报税表一并呈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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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如何缴纳税款呢? |
当报税表呈交到税务局,评税主任裁定所需缴交的税款后,会发出一份缴税通知书,公司需按照指定日期缴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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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|
过期缴纳税款,会有什麽后果? |
如在限期前未能缴纳税款,初步附加费为税款5%;限期后六个月仍未缴清,则欠款额加10%附加费(包括初步附加费5%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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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|
每一间有限公司是否一定需要纳税? |
有限公司不一定需要纳税,但每年都需要报税,报税后方可决定是否需要纳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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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|
什麽情况下需要纳税呢? |
当有限公司在营运下产生利润,就需要纳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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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|
没有呈交利得税报税表,会有什麽后果? |
如在限期前未能呈交报税表,初步罚款为数仟元;最高刑罚,为应缴税金的3倍罚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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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|
如在应评税年度内,该公司尚未营业,收到报税表应如何处理? |
公司尚未营业,报税表亦必须填妥后呈交到香港税务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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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 |
如公司员工是国内人仕,是否需要填报“雇主填报的薪酬及退休金报税表”呢? |
不论该员工属任何国籍,于香港财政年度(即每年4月1日至翌年3月31)内,其总入息高于當年度個人免稅額,便要申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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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 |
第一年报税后,收到税务局发出的暂不发税表通知书,是否表示公司不用理帐及审核呢? |
收到暂不发税表通知书,不表示公司不用理帐及核数,只代表税务局不主动发出利得税报税表,如在任何一个评税年度内,公司发生任何利润,都必须主动向税务局申请报税表,并且报税,即表示每年都需要理帐及审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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